事关松江南站的征地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102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松江区永丰街道盐仓路,北起玉阳大道,南至大江路
1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联增村民小组3578.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3578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
2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姚家村民小组3700.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817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882.5平方米
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278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5396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882.5平方米。
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联系人:方葎 联系地址: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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