沪(松)征地告〔2022〕第75号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08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76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  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
  松江区九亭镇 东至泗马塘,南至世富路,西至金马路,北至常家浜

  1、松江区九亭镇原朱龙村农民集体14219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813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23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2182.9平方米

 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4219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813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23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2182.9平方米。

  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
  a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07室上海市a人民政府(盖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