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11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114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  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
  松江区永丰街道 东至辰塔路,南至云逸路,西至庄泾河,北至永隆路

  1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新村村民小组18715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5678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971.3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6.3平方米

  2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新村村民小组18715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5678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971.3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6.3平方米

  3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新村村民小组18715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5678.1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971.3平方米、未利用地66.3平方米

  4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中埭村民小组9835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803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2平方米

  5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中埭村民小组9835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803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2平方米

  6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周星村中埭村民小组9835.7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9803.7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32平方米

  7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东港村民小组2315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003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.2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309.9平方米

  8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东港村民小组2315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003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.2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309.9平方米

  9、松江区永丰街道原庄泾村东港村民小组2315.6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1003.5平方米、建设用地2.2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309.9平方米

 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2601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79455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8920.5平方米、未利用地4224.6平方米。

  为了让周边单位、居民了解“新建永丰云逸小学项目”设计方案的内容,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有关方案公示的规定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:

  建设项目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SJC1-0011单元H15-07地块,东至辰塔路、南至云逸路、西至庄泾河、北至永隆路

  建筑基地面积:24239.80平方米

  建设内容:教学及辅助用房、办公用房、生活用房(食堂等)、辅助用房、地下车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