沪(松)征地告〔2022〕第89号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,2022年11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2〕112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  三、征收土地的位置(四至范围):

  松江区新桥镇,东至03-09地块,南至03-05地块,西至公共绿化,北至河道

  1、松江区新桥镇11508.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60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0656.1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91.5平方米

 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508.5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660.9平方米、建设用地10656.1平方米、未利用地191.5平方米。

  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、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

  联系电线监督电线联系人:a孙凡宇

  联系地址:a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2111号3号楼2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