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》(沪规划资源规〔2020〕2号),2021年07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〔2021〕79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。现公告如下:

  1、松江区泗泾镇农民集体8855.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8855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
 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855.2平方米,其中农用地8855.2平方米、建设用地0平方米、未利用地0平方米。

  五、本公告公布后,松江区征地事务机构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。